兔年快乐(装饰图符式兔表情系列)
兔年吉祥(伙伴型兔表情系列)
兔如其来(单个型兔表情系列)
爱之兔袭(单个型兔表情系列)
大展宏兔(单个型兔表情系列)
前兔无量(单个型兔表情系列)
近年来,“表情包”不仅是人们熟知并常用的词汇、用语,更是大众社交文化中交流情感情绪的一种必不可少、广受欢迎的视觉媒介,它借助移动信息交流工具,成为潮文化、新风俗的一种样态,甚至成为补充文字语言丰富性的一种更具情感表达的符号化传播手段,自然也成了艺术设计所关注的一个有趣的表达内容。尤其在年节之际,一些具有独特手法、情趣生动的“表情包”就成了情感交流中一个小小的兴奋点,成了社交工具中的收藏品。“表情包”也在其发展过程中,从单品形式发展为族群手法,从静态图形走向动态表达,从情绪表情深化为文化传播载体,呈现出丰富的视觉形式语言与文化现象。
癸卯新年将至,“兔隈明处弄精神”,温顺的兔、活泼的兔,代表着和善、机敏、文静、细腻、速度的兔,又一次走到文化前台,是生肖兔年“表情包”的不二主角。兔与人类相伴的历史非常悠长,兔作为文化符号的一个品类,距今已经不少于5300年了。同时,兔的形象也是民俗文化中传递美好寓意最为常见的吉祥动物,在民间艺术中题材中是非常活跃的造像角色,在织物、器物等的图案表现中,在面花、剪纸、雕刻等技艺主题里,呈现着丰富的纹样手法和装饰形态,与百姓美好生活的理想密不可分。兔作为十二生肖之一,还承担着天降祥瑞的圣洁象征、多子多福的兴旺寓意、健康长寿的生命期盼,自然也就成了艺术表现的喜见题材。
“喜兔”系列表情包以美好寓意为主要内容,也呈现针对生活现实的隐喻性表达,多借用成语谐音方式,为社交文化提供多元情绪的传递与抒发途径。“兔年快乐”“兔年吉祥”,通过简洁的图形组织构成欢乐的装饰图景,传递常说常新的形式寓意,在美好的新年气氛中,再添一份“喜庆”之意;“前兔无量”“兔飞猛进”,利用“谐音梗”抒发对于朋友们的美好祝愿,平添一份“喜乐”之情;“兔步青云”“大展宏兔”,同样借用谐音,是对交流对象的激励与期盼,表达一份“喜见”之心;“爱之兔袭”,表达日常情感交流的“喜爱”之态;而“羊没兔气”则是针对当前疫情困扰问题,抒发人们希望尽快走出阴霾的迫切愿望,表达获得“喜讯”之景;“兔如其来”“兔遭暴击”看似是宣泄负面情绪的表情,实则为一种心照不宣的生活幽默,传递“喜剧”之乐。这套作品,以三种方式表现,分别为单个型兔表情系列、伙伴型兔表情系列以及带有浓郁彩色的装饰图符式兔表情系列。其设计语言,分别取自中国民间剪纸的两种手法,一种是单色镂空形式,一种是彩色叠拼技艺,并采用静态与动态方式应用。
“喜兔”系列表情符号,从剪纸艺术中汲取表达方式,是对于新年气氛渲染的一种借力,是对于古老中国年节文化的美好祝福,更是希望通过这种在年节中贴于门窗迎福、祛邪符标的隐喻借用,期待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我们能够早日走出疫情阴霾,焕发出“喜气”之表情,迎接美好新生活!
(作者:陈青,系上海美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表情包设计者:陈青、宋培铭、李明星(宋培铭系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博士生,李明星系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教师、讲师)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